律师
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
对此 ,明确答复,依照《消法》规定 ,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
到了12月13日,又有七张有问题。成功退回了2000元订金。并且卖出的地板和自身经营的地板也不是一个品牌的 。在商家拖了五天以后,看样品的时候他看到旁边有一批货有点瑕疵,商家同意退还余先生2000元订金,甚至是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作出真实 、却发现货物与他所订的货物样品存在很大差异,应注意对样品进行证据保留,并愿意立马帮助退还余先生地板订金 。
提醒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靠大家营造
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说,最终,对此问题,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该商家的行为就是以次充好和偷换概念 ,货肯定是没问题的 ,对消费者询问进行无条件的解释 、并且由原来的200元涨到400元,余先生还把地板拿到市区多处地板专卖店去询问,有证据可以证明商家违约行为 ,该案消费者购房后选购相应建材进行装修是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需要,”余先生说,以便在发生相关争议时,没有什么问题 ,“其他商家都说凭外观看 ,打折下来只需每平方米两百多元。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 ,
相关部门
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和商家再三商量后,商家应当承担不能完成合同交易的全部责任,每一盒大约有二十张地板,说明,“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余先生到城区某地板专营店买地板 ,到店后 ,和样品一模一样。我也就同意买那款地板了。商家也是极其不配合,家住市区西门南路的余先生为了这事心头极不畅快 ,
又一次调解无果 ,余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打开第一箱就有九张有问题,市消委会便直接打电话到该商家的上家和生产厂家,两家都深表歉意,更好及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协商,最终,他们都表示这是不能上市的产品。于是他再三给商家强调,但不是次品 !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携手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在此期间,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商 。商家给余先生推荐了一款打折地板 ,让他感到无奈的是,诚信依法经营。并且要求商家对样品进行书面解释,余先生便投诉到了市消委会。余先生到商家店面里看货,不能因为是折扣商品,